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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零一章 桑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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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天这样吃,还真有难度。

    别看方天做这二十四道菜只花了几个小时,但不论是烹饪的过程,还是取材的过程,都是以他现在的这个法师身份为基础的。

    还是那句话,厨师会法术,神都挡不住。

    这二十四道菜里,涉及的材料,让普通人来办的话,恐怕二十四天都办不好,而让这么多人一顿吃上二十四道菜,大院里的罗琳大婶等人就是齐齐上阵,估计也是办不到的。

    所以,平平静静的,就这一顿饭中,背后隐藏的,却是一个法师的莫大威能。

    法师,国之柱石。

    这是方天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就从这具身体前小主人的意识中得到的概念。但是那个时候,概念还只是概念,方天对此,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。

    而现在,当他自己成为法师之后,方天才知道,其中种种,是普通人连想象都难以想象的。

    小琪琪的要求虽然难以办到,但是小小地改善一下大院的伙食,还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方天教会了罗琳大婶等人,做土豆粉丝。

    排骨,熬得烂熟,泥鳅,熬到连骨头都化了,这两种汤,配上土豆粉丝,其味绝妙。

    就算让方天来评价,也觉得,这些原生态的材料,配上了比较合理的组合,哪怕是在罗琳大婶等这些寻常妇人手中,也极具风味。这种寻常饮食。甚至已经可以归入“美食”的范畴了。

    说到底,饮食之道。材料才是根本。

    七分材料三分工,这是方天向来的认识。

    野猪的肉,方天刚来此世的时候,就已经领会过,那叫一个腥得不可思议,至于野猪的骨,就更不用说了,这里的土著。基本是不吃的,就以红石镇来说,会购买骨头的,多数是一徐得很差很差的零散佣兵。

    或许,如果没有他们存在的话,摊贩也根本就不会把骨头拿出来出售。

    弃之荒野,才是最常规的处理办法。

    现在。枫林大院中,有了茶叶去腥,前前后后,方天又捣鼓出了其它的一些去腥作料,还有一点很重要的,就是这些土著在做野猪肉的时候。也就是把火烧到“熟了”、“能吃”为止。

    倒不是他们珍惜柴火,而是,没有那种“死命死命煮”的概念,至于煮啊煮的一连煮上几天什么的,那就更是完全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现在。枫林大院的做法就不一样了,熬骨熬肉的锅。几乎从来就是不熄火的,以至于让整个大偏院中都是浓郁的香味。大院里的小家伙就算不是饭时,也经常往那里凑,以期讨上那么一根半根骨头,一块两块肉。

    野猪的肉与骨头,就这样,被方天“点石成金”地化作了一道鲜香至极的美味。

    而现在,当土豆粉丝诞生后,排骨粉丝、鳅汤粉丝,就成为了大院早上的饮食,让大院里的一众大大小小、男男女女,吃得是淋漓酣畅。

    一连好几个早上全都是这个的时候,方天再次无奈地发现,如果他不弄出什么更好的东西出来,大院以后早上的伙食,恐怕就一直是这样了。

    不过说句真心话,肉+土豆,本来就是最佳搭配,只需这两样,就基本满足了人体全部所需。

    弄出更好的可以取代大院当下饮食的东西,哪怕就是方天,估计也是有心无力了。

    这几天,因为时常闲着,方天又较多地和大院里的小家伙混在一起,尤其是被小琪琪缠得厉害。其间,方天更是被拉着,到后院的那个“乐园”中看一群小家伙们玩耍。

    这里,方天为大院里的小家伙建下的乐园,早已经不止是大院里的小家伙所独享,而是成了周边好些大院小家伙的集会之地了,热闹得很。

    而至于建在此处的那几张台球桌,许多时候,更是成了大家伙与小家伙的争抢之地。

    让方天看得,摇头失笑。

    在小琪琪的缠磨下,方天又在这里添加了一样东西——小房子,当然不是普通的房子,而是一个个外形各异,或如兔子,或如猪头,或如老鹰等的小房间。

    这些不像房子的房子,又让一群小家伙们爱死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大院里的那些小女娃,一个个穿着方天以前捣鼓出来的虎头鞋、蝴蝶鞋、星星鞋什么的,钻进钻出爬上爬下这些小房子,快乐得意的不行。

    你们的童年,比我的童年,可要丰富多彩得多啦。

    方天心中暗道。

    不过整天这样玩,也不怎么是个办法。

    恰当方天用那些山楂树上的山楂,弄出了糖葫芦,一个个小家伙吃得嘴都歪了。见此情形,方天便突然生起了一个想法。——不如,让这些小家伙们,开一个,专门对应孝子的糖葫芦店?

    和欧文等人简单商量了一下之后,于是,镇中离枫林大院最近的一处街道上,枫林旅馆附近,很快地,就出现了一家很独特的店铺。

    之所以说这个店铺独特,除了它卖的东西——糖葫芦,独特之外,还在于,这家店铺,做东西的,是小家伙,卖东西的,是小家伙,而招徕的顾客,也全是小家伙。

    这样的一个店铺,不热门,不可能,尤其是在镇上的那群小家伙之中。

    不几天,几乎镇上所有的小家伙,就都知道了这样的一个地方,然后蜂拥而来。也不全是为了吃糖葫芦,而是,而是怎么说呢?

    这是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地方?

    不过好些小家伙是没有钱的,而又想吃糖葫芦,那怎么办呢?除了在店铺里“打工”之外,就是用其它各种东西来换了,比如说鸟蛋,比如说漂亮的羽毛,又比如他们自己的小玩具什么的。

    对于这些东西,店铺的小主人们照收不误,甚至于,这种形式的交易,反而成了主流。

    小店主与小顾客,在这种交易中,全都快乐嘻嘻。

    没多长时间,这个店铺,就成了这条街道上最热闹的地方,或许,也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。——谁能有这些小家伙们闹呢?

    这些天里,方天的“美食园”也在进一步完善着。

    不夸张地说,方童鞋方法师方会长方城主已经差不多成了一个物产搜集狂,凡是与饮食沾边的东西,几乎每样都被他搜罗了一些,冷到了他的“美食园”中,让安迪等人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而在物产搜集的过程中,有一天,方天却是意外地发现了桑树,更意外地,是发现那些桑树上,竟然有着不少的蚕。

    当然,是野生蚕。

    不过这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奇怪的事情,不管是以前的那个世界,还是现在的这个世界,只要随便朝哪个山野丛林中走一走,就都能发现一类特殊的虫子。

    这墟子有大有小,以富含纤维的树叶为食,然后吐出洁白或者透明的丝或茧,当然,五颜六色的丝茧也不是没有,不过比较少见。

    而桑树和蚕,不过只是其中的一种罢了,很普通的一种。普通到被这个世界的土著们看了,都不会带多搭理一眼的。

    不过就是这普通的一种,当进入方天的视线之后,让方天一瞬间,心襟摇动。

    桑蚕啊!

    前世,华夏古代,人们于家前宅后,遍植桑梓,并且曾经一度以“桑梓”这两个字来代指家乡。

    到了方天的那个年代,大多数人对于梓树已经没什么概念了,但是对于桑树,许许多多的人,仍然还是比较熟悉的。当然,那个时候人们眼中的桑树,和古人眼中的桑树,形象肯定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“日出东南隅,照我秦氏楼。秦氏有好女,自名为罗敷。罗敷喜蚕桑,采桑城南隅。”汉代一首叫做《陌上桑》的乐府诗,如此说着。

    “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。”晚唐大情种李商隐在其《无题》诗中,如此说着。

    “迢迢牵牛星,皎皎河汉女。纤纤擢素手,札札弄机杼。”与陌上桑同列汉乐府中的一首古诗,如此说着。

    桑,蚕,茧,丝,这四个字,贯穿着华夏古代南方许多少女以至妇人的一生。

    然后,一种叫做“丝绸”的东西,就从这里飘啊飘荡啊荡地流转而出。

    再然后,一个叫做“丝绸之路”的名词,伴着那悠悠荡荡的驼铃声,唱响千年。

    来到这个世界,方天目前所见的,人们的衣饰材料,除了革,就是麻。

    没有丝。

    那么,他是不是也可以从炎黄城中,向外开辟出一条丝绸之路呢?

    当然,这只是在发现桑蚕后,突然浮现于方天脑海中的一个念想。至于这个念想能否实施,以及是否实施,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方天的念头,在此之中,一转即回。

    然后就是发现,那些桑树上,挂着紫黑紫黑的桑椹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桑椹正当劲的季节。

    和那些漫山遍野地分布也没有任何小动物去吃的辣椒不同,微酸甜甚的桑椹,早就被各种各样的鸟儿以及那攀缘于树间的猴子松鼠等预定了。

    桑椹,可以酿酒啊。

    桑椹酒,从中医学角度来讲,滋补及养生的效果远胜葡萄酒,可以甩其十八条街。

    当然,这是前世时家里老头子说的。以老头子那土得掉渣的土医生身份,方天很怀疑,他的“从中医学角度来讲”这个话,到底有多少可信度。(未完待续。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,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、月票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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